注:这里说的是社会科学上的论题。
- 「举例论证」是荒谬的。一来,人类历史天文数字一般的样本容量下,几乎任何一个符合自然科学原则的社会学命题都能同时举出正面例子和反面例子。二来,「幸存者偏差」广泛存在,举例论证中崇尚唯名人唯成功人士是举,更是荒谬的。三来,举例论证中常常会举各个行业人类天花板,比如 Einstein、Newton、任正非、袁隆平、钟南山等。但是极端样本往往不具备参考价值,评委打分的时候都会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研究社会学样本时也应当首先排除掉非常极端的例子。再譬如我们常说sulian解体是因为各种blabla的原因要引以为戒,但是一共能有几个geerbaqiaofu?引用某句话,“就算中情局特工坐上美国总统的位置,也无法做到geerbaqiaofu这个效率”。如果换一个非极端的领导人,sulian 最后也未必不能赢过美国。由一个国家在极端情况下的表现就断定它的制度有问题,是不具有说服力的。
- 基于逻辑的论证。和数学命题不同,社会科学的命题在实际应用时有无穷多种完全无法预测的可能的情况(因为其主观性、抽象性、模糊性),而且无法通过找出共性的方式来减少可能性的数量。你可以从很多方面“推不出矛盾”,或者在很多个特例下证明命题成立,但是依然不能说明其一定成立。很多情况下,你认为某个道理在逻辑上成立,只是你没有注意到反例而已。
- 可证伪性。社会科学的命题不具备可证伪性:你甚至无法推翻一个社会学命题。你找到了一个反例,会被反驳“个例不足以说明什么”。个例的反面是大多数,但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能力去验证“大多数”。即使你调查了 1000 万人,换一个地区再调查 1000 万人可能还会得出相反的结果。而根据著名的论断,不可证伪的命题甚至不能作为一个命题存在。
从这几个方面(有待补充)可以看出,绝大多数议论文不能得出任何结论。完全可以写一篇举例充分、逻辑严谨的文章,佐证“不读书比读书前途更光明”。
「辩论」就更能够体现这一点,尤其是不可证伪性。辩论的存在,相当于默认了社会学中允许同时存在互相矛盾而且同时正确的命题。
学校、家长、老师更需要认识到本文所述的内容,不能通过几个”别人家孩子“的样本,就妄下论断说"这样的学习方法才是最科学的”;也不能通过学生在结果论上表现差,就全盘否定学生的努力、思考、策略,就断言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一定存在问题。